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08:49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各县、区团委,各有关单位团委: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团市委将进一步严格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扎实做好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是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6年以来,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要求,团市委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全市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2018年,团市委通过逐级上报、综合督导等方式,对各地各系统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近3年的努力, 发展团员工作的总要求得到逐步落实, 入团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团员规模得到一定控制。

与此同时,全市发展团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一是工作信号和工作压力传递不到位,部分县区统筹原则落实不到位,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情况,有些地区为实现调控目标出现了发展团员的“关门主义”现象;个别县区存在较多发展名额未使用的现象,团员发展调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发展团员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团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没有举行入团仪式、没有组织观看《入团第一课》等问题,入团教育环节存在缺位。三是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不到位,部分团组织仅停留在年初下达发展团员计划,年底汇总发展团员信息的现象,缺少对发展团员工作的过程指导和全程调度。四是团员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团组织存在《入团志愿书》管理不规范,对未使用的团员编号及《入团志愿书》回收不及时,甚至出现《入团志愿书》作废现象,工作缺乏严肃性。各县级团委要按照从严治团有关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坚决纠正和杜绝上述问题。

二、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全市拟发展团员7000名。各县区、各系统发展团员数量根据各单位落实2016年、2017年、2018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2019年分配比例及各单位申报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和《关于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通知》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

2.做好结合统筹,及时下达计划。全市计划下达后,各县级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将发展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团组织;并在收到《入团志愿书》的一周内,检查是否漏页,编号是否完整正确。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各基层团组织团青比和发展团员需求等情况基础上,经过上下充分沟通,合理做好计划分配。要处理好中学和其他领域计划分配的关系,既要以中学为重点,又要照顾到普通高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发展团员的需要,统筹分配和下达计划。要处理好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院校计划分配的关系,坚决杜绝不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院校分配发展团员计划的“关门主义”现象。

3.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做好县域统筹、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对2017、2018年出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的团组织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到位;要对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如再发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批评、团内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处理。低龄入团、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及时回收年底未使用的《入团志愿书》和发展编号。

4.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县域统筹。中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既要考虑学校间的需求差异,也要做到每个学校都有发展团员名额,都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县域内2018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超过30%、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超过60%的地区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要对标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

 

人:宫元春           联系电话:6655700

 

附件: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号段

 

 

共青团淮南市委组织部

2019128

 

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号段

 

单  位

分配名额(个)

发展团员编号号段

寿县

2100

201934095001-201934097100

凤台

900

201934097101-201934098000

田家庵区

600

201934098001-201934098600

潘集区

400

201934098601-201934099000

谢家集区

360

201934099001-201934099360

大通区

40

201934099361-201934099400

八公山区

80

201934099401-201934099480

毛集实验区

150

201934099481-201934099630

市教育局

1500

201934099631-201934101130

淮南联大

400

201934101131-201934101530

淮南技校

80

201934101531-201934101610

经开区团委

100

201934101611-201934101710

高新区(山南新区)

10

201934101711-201934101720

市直部门

235

201934101721-201934101955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45

201934101956-201934102000

总  数

7000

201934095001-201934102000

 编辑:程娟 审核:谢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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